十方叢林書院
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推廣學分班
一、緣起:
十方禪林附設「十方叢林書院」,尊一代國學大師南公懷瑾為導師,本「實行正道」而「莊嚴世界」,以期研究發揚東西文化思想之精華,永續菩提心之志業。南華大學為佛光山星雲大師發起百萬人興學所籌建,以「生命價值的提昇與永續發展,培養慧道中流的南華人」為教育願景。此次在十方禪林開山方丈首愚和尚與南華大學林聰明校長聯合推動的殊勝因緣,合作辦理宗教所推廣學分班,結合雙邊的教育資源,共創中華佛教文化的優質學習園地。
二、招生學年度:107學年度第1學期。(上課日期2018年12/24至12/30日)
三、開設課程:
(一)107-1學期預計開設課程:「阿含經典研究」。
(二)滿15人始開班。
四、上課地點:十方叢林書院
五、選課條件:不限學歷。若欲取得修課學分證明及未來抵免碩士班學分者,須符合碩士班入學條件;未能符合條件者則發給研修時數結業證明。
六、學分承認方式:
(一)具備研究所入學資格(具備大專畢業或同等學歷),選修南華大學宗教所推廣學分班課程,符合上課規定,學期成績合格者,可獲得該科之學分。
(二)推廣學分班之學分,於考取南華大學宗教所之後,最多可抵免18學分。(南華大學宗教所畢業學分數36學分,含畢業論文4學分。)
七、收費標準:
(一)每學分收費NT$3,950元(一門課3學分共計NT$11,850元)。
(二)每人另加收食宿管理費NT$3,500元。
(三)每人總收費金額為NT$15,350元整。
八、聯絡人:
(一)十方叢林書院:賴月英居士,02-23923100
(二)南華大學宗教所:許依宸助理,05-2721001轉2161,email:may@nhu.edu.tw
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107學年度 第1學期學分班報名表
報名班別 | ■碩士班 □學士班 | 貼 照 片 處 | |||||||||||||
■學分班 | □ 新生 ■ 舊生 年度 | ||||||||||||||
姓 名 | 性 別 | □男 □女 | |||||||||||||
出生年月日 | 民國 | 身份證
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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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職 稱 | ||||||||||||||
聯絡電話 | (O) | (H) | 行動電話 | ||||||||||||
通訊地址 | □□□ | ||||||||||||||
緊急聯絡人 | 電 話 | ||||||||||||||
最高學歷 | 民國 年 學校 科.系.所畢業 | ||||||||||||||
選 修 課 程 | 開課系所 | 課 程 名 稱 | 學分數 | 授課老師 | 摘 要 | 金 額 | |||||||||
宗教所 | 阿含經 | 3 | 黃國清 | 學分費 | 11,850 | ||||||||||
雜費 | 代收住宿及雜費3500 | ||||||||||||||
報名費 | 0 | ||||||||||||||
合 計 | 15350 | ||||||||||||||
※學分費:大學部@2,000元,研究所@3,950元
※雜費:每學期2,500元 ※第一次報名費:500元 ※不授予學位證書;欲取得學位應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本人同意個人相關資料南華大學於合法範圍內使用。 ※退費標準: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以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3.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
學員簽名: | ||||||||||||||
~ 以下由本中心填寫 ~
上課地點: 承辦: | 推廣教育中心 | 備註 |
□學歷證件影本 □1吋相片2張
□身份證影本 □其他 繳費記錄: 臨時收據編號 |